国联水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02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8-01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年1月2日(星期
二)下午15:00,召开地点为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平南路6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8年1月1日15:00至2018年1月2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
代表股份总数为412,207,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
412,16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1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
他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选举李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陈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3、选举李国通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2
本议案表决通过。
4、选举吴丽青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5、选举温小宝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6、选举李春艳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选举刘建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杨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3、选举梁金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选举冼海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2、选举林妙嫦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177,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股份总数的 99.99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5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5 %。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2,207,129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 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
4
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500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占
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