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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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17国水01 债券代码:112560.SZ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发行人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平南路 6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二〇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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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4
第三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5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8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9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0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11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2
第九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3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4
第十一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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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
息均来源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国联
水产”)对外公布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
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
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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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核准情况
2017 年 6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98 号”核准,湛江国联
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基本条款
1、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债券名称: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12560
债券代码:17 国水 01
发行规模:人民币 2.4 亿元
债券期限:3 年
债券利率:6.20%
起息日:2017 年 8 月 3 日
付息日: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息)。
到期日:到期日为 2020 年 8 月 3 日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级(发行时),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 (发行时)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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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7国水01”的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
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
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2017年,经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和调查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正常,财务
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同时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2017 年,中国银河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
况如下:
报告名称 相关事项 披露时间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湛江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
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2017 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一)
综上所述,受托管理人较好地履行了职责,为保护“17国水01”投资者的利
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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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国联水产
英文名称:ZHANJIANG GUOLIAN AQUATIC PRODUCTS CO.,LTD .
法定代表人:李忠
设立日期:2001 年 3 月 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778,375,62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727060629M
住所:湛江开发区平乐工业区永平南路
邮编:52402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易绚雯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电话:0759-253377
经营范围:水产种苗的引进、繁育、养殖及销售;繁育水产种苗所需的饲料
(海蛎、鱿鱼、海虫、丰年虫、绿荫藻、沙虫)、燃料(木柴)的收购(自用);水
产品的研究、开发、养殖、收购、冷冻;加工、销售:肉制品、速冻食品(有效
期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加工、销售:水产饲
料;零售:酒精饮料;提供餐饮服务。(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外商
投资的产业,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证经营)
二、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包括养殖业务、加工销售业务、种苗业务和饲料业务。
发行人 2017 年营业收入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养殖业务 2,250.68 0.55%
加工销售业务 379,228.82 92.59%
种苗业务 2,992.14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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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业务 24,559.24 6.00%
主营业务合计 409,023.88 99.86%
其他业务 556.79 0.14%
合计 409,580.67 100%
三、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同比变动
总资产 393,210.97 308,842.99 27.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4,889.21 181,449.31 7.41%
营业收入 409,580.67 262,136.69 56.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13.26 9,394.46 53.4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6,577.98 12,167.56 118.43%
(EBITDA)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78.72 -21,292.66 -79.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26.96 -4,517.52 -212.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717.29 25,709.10 151.7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510.90 10,782.89 90.22%
流动比率 2.10 2.32 -22.86%
速动比率 0.76 0.98 -22.18%
资产负债率 0.50 0.41 9.19%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3.40% 9.55% 3.85%
利息保障倍数 3.80 2.69 41.26%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89 -6.85 28.61%
EBI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65 4.29 8.3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注:
1.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折旧额+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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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摊销额
2.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
息支出 (注:现金利息支出系现金流量表“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所得税
付现系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 30%的原因说明
项目 同比变动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 56.25% 水产品加工与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42% 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18.43% 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EBITDA)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30% 采购原料支付增加
建设新工厂和工厂化养殖资金投入增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71%
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73% 新增融资额大于到期融资额
利息保障倍数 41.26% EBITDA 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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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17 国水 01
“17 国水 01”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 2.4 亿元,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使用募集资金 2.4 亿元,募集资金余额 0 亿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 17 国水 01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内容一致。
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17 国水 01
“17 国水 01”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为 4405016836500000014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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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2017 年度,“17 国水 01”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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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2017年度,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良好。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017 年度,“17 国水 01”未届还本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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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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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度,“17 国水 01”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亦不存在应召开而未召
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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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跟踪评级安排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
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
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
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
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
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
披露时间应早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二、跟踪评级报告情况
(一)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17 国水 01”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完成发行。因未届首个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发布日期,2017 年,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无需出具定期跟踪
评级报告。
(二)不定期跟踪评级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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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7 国水 01”发行时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为易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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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7 年末,发行人本部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亿元,对发行人本部偿债能
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7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
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的重大行政处罚。
三、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等情形的情
况
2017 年,发行人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八)项
等情形的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有/无
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
1 无
化
2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无
3 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无
4 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无
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5 有
的百分之二十
6 甲方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无
7 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无
8 甲方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无
9 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无
10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无
11 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无
甲方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
12 无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 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无
14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无
甲方经营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
15 无
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 甲方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无
17 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无
18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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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金额为 181,449.31 万元,借
款余额为 88,811.71 万元。截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借款余额为
147,728.48 万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 58,916.77 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
净资产的比例为 32.47%,超过 20%。该重大事项具体情况见 2017 年 12 月 6 日
发行人披露于深交所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就上述事项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于深交所
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一)》。
四、其他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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