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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水产: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26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8-65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时间
距离前述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83,845,6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2 元现金(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5,676,912.40
元。
       由于期间公司完成了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截止目前,公司总
股本由783,845,620股增加为784,345,620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
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计算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84,345,6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9872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7988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997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998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8月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8月1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8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6*****247             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1*****534                          李忠

         4        01*****731                         李国通

         5        01*****658                          陈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24日至登记日:2018年7

       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永平南路6号

       咨询联系人:易绚雯、陈永文

       咨询电话:0759-2533778

       传真电话:0759-2533791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