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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水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03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8-91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12 月 3 日,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拟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湛江国联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饲料”)向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不超过 4000 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拟同意为全资子
公司湛江国联水产种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种苗”)向海通恒信国际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8690 万元融资回租业务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湛江国联饲料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湛江国联饲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地点: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广湛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汉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水产配合饲料、编织袋、纸箱;收购农副产品(除
烟叶、蚕茧、棉花、粮食),货物进出口,水产品养殖;水产养殖技术服务;
加工、生产、销售:水产养殖用生物制品(除鱼虾药、兽药)、水产养殖用
环境改良剂。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国联饲料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1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8,079,486.3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46,596,220.48
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5,793,307.71 元,营业利润 7,672,057.4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85,544.14 元。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53,390,613.760 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157,308,874.440    元。2018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4,855,365.240    元,营业利润 12,339,196.84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0,712,653.96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湛江国联水产种苗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湛江国联水产种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南山镇林场二队新楼西综合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李忠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水产种苗的引进、繁育、养殖及销售;繁育水产种苗所需的
饲料|(海蛎、鱿鱼、海虫、丰年虫、绿藻、沙虫)、燃料(木柴)的收购
及货物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国联种苗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8,377,916.4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72,753,847.30
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3,378,349.60 元,营业利润-19,524,648.52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691,746.45 元。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71,669,032.310 元,净资产
99,692,859.190 元。2018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143,800.00 元,营
业利润-18,380,377.22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16,088.1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联饲料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
4000 万元的融资,公司同意为其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最终
签署的合同为准。
    2、全资子公司湛江国联种苗拟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办理 8690 万元的融资回租业务,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12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全资子公司的资
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
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
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
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4.2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1%。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5.539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42%。 以上担保全部为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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