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9 层 Postal Address: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 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9]48120002 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的普通股(A股)认购资 金截至2019年2月1日12时止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通 知》(证监发行字[2007]30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 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 资料,保护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的安全、完整、合法,并对参与认购的特定 投资者主体的资格和认购有效性进行核查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截至 2019年2月1日12时止的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13,000万股的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缴入贵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 户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 ——验资》的要求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本次审验的实际情况,实施 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经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8]1575 号文《关于核准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 股不超过 13,000 万股。根据《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所指的本次非公 1 开发行对象,即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 年 2 月 1 日 12 时止,贵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 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 9 笔( 4 户缴款人,详见附件),金额总计为 609,999,995.75 元。其中:宋佳骏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99,999,996.60 元;李 亚保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59,999,999.90 元;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299,999,999.50 元;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缴付认购资金为人民币 149,999,999.75 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购的特定投资者认购资金缴入贵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的有关情况,并向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呈报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情况时使用,不应将其 视为是对相关认购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认购有效性,以及验资报告日后该等认购资 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本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 管盛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洪霞 2 附件1: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日期:2019年2月1日 发行人名称: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缴款人 收款单位 认购股数 缴存截止日期/时间 缴存金额 1 宋佳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10,000,000.00 2 宋佳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618,556 2019年1月31日 39,999,996.60 3 宋佳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50,000,000.00 4 李亚保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10,000,000.00 12,371,134 5 李亚保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49,999,999.90 6 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10,000,000.00 61,855,670 7 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289,999,999.50 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10,000,000.00 30,927,835 9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139,999,999.75 合计 125,773,195 609,999,995.75 3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75号文《关于核准湛江国联水产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联水产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的普通股(A股)。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系国联水产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普通股(A股)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湛江国联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认购邀请书发送日的次一交易日),即发行 期首日为2019年1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国联水产公司股票 均价的90%,即不低于4.85元/股。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国联水产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间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经国联水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2018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国联水产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的发行数 量不超过13,000万股。 二、认购国联水产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的普通股(A股)的规定 根据《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湛江 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规定,国联水产公司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的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5名(含)的 特定对象。 4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产品参与本次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 名称为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以多个产品参于本次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认购对象名称为基金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多个资产管理账户参与本次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 公司管理的多个资产管理账户参与本次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名称为证 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证券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认购对象名称为证券公司。除以上情形外,其他询价对象以多个产品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的,不能算作一个认购对象,且单一产品的认购金额必须满足本次发行确定认购金 额区间要求,即下限不能低于每档申购5,000.00万元 ,并按单一产品缴纳认购保证金 1,000.00万元。 参与国联水产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的特定投资者必须填写《湛江国 联水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并于2019年1月30日9时至12时的时间段,按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连同其加盖公司公 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配 售对象的《出资方基本信息表》(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无须提供);自然人, 则需提供认购保证金划款凭证,连同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 户卡复印件扫描发送至主承销商指定电子邮箱或现场送达,各特定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 价单为无条件确认书,一旦申报,即具有法律效力。 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凡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特定投资者应于2019年1月30日 12:00前将认购保证金足额汇至长城证券指定的专用账户。 长城证券及国联水产公司收到有效的《申购报价单》后,确定国联水产公司非公开 发行普通股(A股)的发行价格、最终发行对象和配售数量,并向配售对象发出《湛江 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 通知书》”)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 发行对象应在《配售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将认购股款汇至长城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 账户。 5 三、实际缴款情况 截至2019年2月1日12时止,长城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户名: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号: 338010100100011816)实际收到4户特定投资者认购国联水产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000万股的普通股(A股)股票之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609,999,995.75元,已 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中。各特定投资者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明细如下: 序号 特定投资者名称 认购数量(股) 缴存金额(元) 1 宋佳骏 20,618,556 99,999,996.60 2 李亚保 12,371,134 59,999,999.90 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 3 61,855,670 299,999,999.50 (有限合伙) 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927,835 149,999,999.75 合计 125,773,195 609,999,995.7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