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杨静)2019-04-18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度述职报告(杨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我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
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期间提交的议案均
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
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弃权或反对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报
告期任职期间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就调整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就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事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事项、公司聘
任2018年审计机构事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计划事项、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
度薪酬情况事项、公司办理2018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事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全资子公
司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就调整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追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就调整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投项目事项、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可行
性分析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就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事项、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延长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积极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促进公司2018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在年报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督促年报工作进展,以确保
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2019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杨静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