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9-45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9年5 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地点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平南路6号公司 一号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8人,代 表股份总数为344,568,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597%。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3,092,8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0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475,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84%。 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31,575,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 他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4,243,162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56%;反对 107,0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 弃权 218,40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50,295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95 %;反对 107,0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4,243,162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56%;反对 107,0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 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50,295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95 %;反对 107,0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 3、《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4,243,162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56%;反对 107,0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 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50,295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95 %;反对 2 107,0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 4、《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4,243,162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56%;反对 107,0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 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50,295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95 %;反对 107,0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9%;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4,241,922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52%;反对 326,64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8 %; 弃权 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49,055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5 %;反对 326,64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45%;弃权 0 股, 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6、《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4,241,922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52%;反对 108,2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 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49,055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5 %;反对 108,24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8%;弃权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 7、《关于公司办理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44,241,922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052%;反对 108,2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4 %; 3 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49,055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5 %;反对 108,24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8%;弃权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 8、《关于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2,219,055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964%;反对 108,240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6 %; 弃权 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1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1,249,055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55 %;反对 108,24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8%;弃权218,400 股,占参加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冠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李 忠、李国通和陈汉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 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领会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