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20-09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5,773,195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25,773,1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8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2 月 22 日,由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为星期六休市,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 2020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来源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 产”或“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湛江 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5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新股。 2019年2月19日,公司成功向宋佳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李 亚保、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名特定对象共 发行125,773,19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4.85元/股。本次发行于2019年2月19日实 施完毕,所发行的限售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 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784,345,620股增加至 910,118,815股。 3、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宋佳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李 亚保、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非公开发 行中均做出承诺: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申 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追加其他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 本 次解 除 限售 股 份数 量 为 125,773,195股 , 实际 可 上市 流 通数 量 为 125,773,1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82%。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共计为 4 名。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22日,由于2020年2月22 日为星期六休市,故申请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 股数量 流通股数量 1 宋佳骏 20,618,556 20,618,556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927,835 30,927,835 3 李亚保 12,371,134 12,371,134 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 4 61,855,670 61,855,67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5,773,195 125,773,195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所有股东在解除限售后,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0,949,549 17.68% 35,176,354 3.87% 高管锁定股 31,901,854 3.51% 31,901,854 3.51% 首发后限售股 125,773,195 13.82% 股权激励限售股 3,274,500 0.36% 3,274,500 0.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9,169,266 82.32% 874,942,461 96.13% 三、股份总数 910,118,815 100.00% 910,118,815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联水产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 格履行非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 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