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05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20-18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29 日以
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
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主席唐岸莲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员
工的责任感、使命感,调动其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够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
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 1 至 2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存在下列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综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
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
将充分听取各方公众的意见,并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对激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