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2020-06-0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湛江
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或“公司”)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联水产 2020 年度增加 2020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联水产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国联水产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
要,公司预计 2020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60,450 万元。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独立意
见。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
交易预计。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忠、陈汉、李国通、李
春艳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上述拟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及上年实际发生额
国联水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2020 年预计与安徽国通现代
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农业”)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450 万元的
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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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0 年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额
国通农业 采购原料 450 万元 0 万元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安徽国通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普济圩北埂小区[8]号
法人代表人:李国通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企业。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农作物种植、加工、仓储
与销售,育种及种子生产和销售,水产养殖,水产种苗的繁育技术研发、生产和销
售,农产品收购、仓储与销售,饲料、化肥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农业观光服务,农田土地整理,农业资源
综合开发利用,物业租赁、物业经营管理,贸易代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 年末总资产为 1,193,805.57 元,净
资产-699,162.45 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699,162.45 元。(未经
审计)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方:安徽国通现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类别:采购生产原料
3、定价原则:市场定价
4、结算方式:货币资金结算
5、定价依据:参考非关联方的市场公允价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
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
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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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成本相比金额较少,不会导致公司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
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
为本次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
交易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亦不
会因此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联水产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
规定。保荐机构对国联 水产增加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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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平 张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