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真诚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及财务情况,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
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对相关监督事项均无异议表达。
2020年度监事会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3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办理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2、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0 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4、2020 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6、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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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年财务
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专项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3、2020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
保的议案》、《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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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
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也未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资
金违规使用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遵照公
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情况进行了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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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
备案。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
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七)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
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职务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行
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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