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0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总经理顾笑映先生的辞职报告并了解相关情况,顾笑映先
生确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顾笑映先生的辞职申请。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邬建斌先生、陈有甫先生、刘旭东先生、钱雪明先生、葛海岸先生、朱
黎明先生的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我们认为: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位要
求。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邬建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有甫先
生、刘旭东先生、钱雪明先生、葛海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黎明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
止。
独立董事:刘俐君、张丽娟、程峰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