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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8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和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3、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能力
和条件,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选举邬建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邬建斌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邬维静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朱黎明先生为财
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该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依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方案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程峰、赵意奋、靳明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