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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相关事项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外,公司累计和
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尚处担保期内金额为
124,869.61万元。

    3、公司已制订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防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防范对外担保
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公司当前的生产
发展安排,本次关联交易的资产采购价格的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程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程峰、赵意奋、靳明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