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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林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具体变更
情况如下:

    一、实施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本公司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4 号”)、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解释 14 号、解释 15 号相
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解释 14 号明确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
处理。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 14 号,执行解释 14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解释 15 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
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执行解释 15 号对可比期间
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