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2023-04-19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提高监事会审议效率,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做如下修订: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五条 经监事会主席或三分之一
第二十五条 经监事会主席或三分之一 监事联名提议,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
监事联名提议,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 知或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
知或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监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监 事。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电话、传真、电子
事。 邮件、口头通知等方式在会议前一天通知全
体监事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为:以会 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临时会
议方式进行。 议也可以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亲自出席,监 召开,或者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
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时,可委托其他监事代 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为出席,委托书应明确代理事项及权限。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亲自出席,监
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时,可委托其他监事代
为出席,委托书应明确代理事项及权限。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