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达刚控股: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5-29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0-53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是各方
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本次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存在

不确定性,最终以合作各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合作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本次签订的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政府
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城市道路智慧运营
维护、养护托管等领域增强交流,寻找合作契机。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政府,位于襄阳市保康县南关街 122 号。保康地处鄂西北,

是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全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和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

                                    1
县。全县版图面积 3225 平方公里,总人口 28.2 万。保康于明弘治十一年(公元
1498 年)建县,是楚国源头和早期楚文化发祥地。保康生态环境优良,磷矿、
林特、旅游等自然资源丰富,享有“中部磷都”、“牡丹故里”、“蜡梅之乡”

和“中国紫薇之乡”的美誉。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政府
         乙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2.1 乙方拟出资在保康县成立项目公司,并在保康县范围内就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道路养护、道路智慧运维、巡查、检测及评价方面开展长期合作。通过该
项目的实施,大幅度提高保康县范围内市政道路建设、养护的质量和效率,有效
降低市政道路全生命周期的建设、运维成本,为保康县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
基础。
    2.2 乙方拟协助甲方开展楚文化城市名片打造项目和歇马镇花海旅游项目。

    3、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3.1.1 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确保合作项目在甲方
辖区投资经营及纳税。
    3.1.2 负责协调项目开展所涉及到的(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建设、规划、

环保、消防、安监、劳动、供排水、供电、供气等管理部门,确保项目推进按照
相关要求进行。
    3.1.3 保护乙方在甲方辖区的一切合法经营权利,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1.4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服务包联部门,为项目的落地建设创造良好
的投资环境。

    3.2 乙方权利义务
    3.2.1 负责在保康县注册成立相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开展智慧城市项
目、城市名片运营项目等。
    3.2.2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及时提供项目入驻所需的核准备
案、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资料,保证项目公司在甲方所在地缴纳税款。
                                    2
   3.2.3 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保康县相关规定,依法经
营,规范管理。
   4、其他事项

   4.1 协议关于合作项目的约定为甲乙双方下一步合作的意向性安排,关于合
作的具体事项,以有关各方正式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4.2 协议有效期为 60 日,60 日内未签订正式项目协议的,协议自动终止。
   4.3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城市道路智慧运维管理战略
规划的持续落地,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助力产业升级,符合公司整
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与合作对方就合作细节进行沟通、协商。因正式
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合作方案将以合作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