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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刚控股: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10-13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0-87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系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是各方
进一步洽谈的基础。本次合作事项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存在
不确定性,最终以合作各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合作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本次签订的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中恒环境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恒环境”)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
议》,双方拟在中恒环境所在地开展道路智慧运维养护托管合作项目。
    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意向性约定,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
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中恒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木李镇庆淄路 207 号 107 室
    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0 年 04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04 月 22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2MA3RUXTA7C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
清洁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垃圾分类服务;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软件
开发;城乡市容管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
理;畜禽粪污处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道路货物
运输;停车场服务;市场管理服务;电子产品安装、维修及租赁;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环保咨询;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
酒店设备、酒店用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安防设备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山东中恒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
    乙方拟向甲方提供道路运维养护托管服务,就道路大中修建设、道路养护、
道路智慧运维、巡查、检测及评价方面开展长期合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大
幅度提高甲方所辖项目道路的建设、养护质量和效率,有效降低道路全生命周
期的建设、运维成本,为甲方对所属项目道路的管养降本、提质、增效。同时,
共同开发甲方所属地相关业务。
    3、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3.1.1 协助乙方在甲方项目所在地开展平台建设、业务巡查等工作,确保乙
方提供的服务顺利实施。
    3.1.2 负责协调项目开展所涉及到的(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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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消防、安监、劳动、供排水、供电、供气等管理部门,确保项目推进按
照相关要求进行。
   3.1.3 保护乙方在甲方辖区的一切合法经营权利,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1.4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服务包联部门,为项目的落地建设创造良好
的环境,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供乙方查阅分析。
   3.2 乙方权利义务
   3.2.1 负责在甲方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拓展业务,开展道路智
慧运维养护托管项目等。
   3.2.2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及时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向甲方提供专业、详实有效的管养方案建议及相关配套服务。
   3.2.3 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甲方相关规定,依法经营,
规范管理。
   3.2.4 保护甲方一切设施及权利,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及其他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对方并说明原因,甲乙
双方协商解决办法,由此引起的损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可协商变
更或解除协议。
   5、其他事项
   5.1 协议关于合作项目的约定为甲乙双方下一步合作的意向性安排,关于合
作的具体事项,以有关各方正式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5.2 协议有效期为 90 日,90 日内未签订正式项目协议的,协议自动终止。
   5.3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预示着
公司城市道路智慧运维管理战略规划的持续落地,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
实力,助力产业升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当年及未来经
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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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与合作对方就合作细节进行沟通、协商。因正式
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合作方案将以合作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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