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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刚控股: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2%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专项报告2022-04-26  

                                           关于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2%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专项报告

一、基本情况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达刚控股”)与资产出售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胜升城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胜升城”)、业绩承诺方(永兴众德投资有
限公司、永兴众成资产管理部(有限合伙)、永兴乐创技术服务部(有限合伙)、
永兴太圆技术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杨平、陈黄豪、长沙星泉环境技术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共七方,合计持有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8%股权,以下统称
“业绩承诺方”)、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曹文兵、王常芳、
曹若水)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就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锦胜升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或“众德环保”)52%股权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
    1、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西安达刚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众德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40 号),
经评估,众德环保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1,82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众德
环保 52%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8,000 万元。
    2、交易的审批及完成情况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调

                                    1
整后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2019 年 4 月 16 日,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由永兴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
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公
司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完成了众德环保 52%股权的过户、剩余 48%股权的质押以及
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报告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及公司与上述交易相关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之相关约定,编制本《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2%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专项报告》。

三、业绩承诺方相关承诺的具体约定

       根据交易各方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之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利润补偿期间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期(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2、业绩承诺指标
       众德环保在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12,000 万元、13,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 35,000 万元。
    注 1:除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变化或经公司书面同意,业绩承诺期内,众德环保不得变
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注 2:众德环保所涉及的净利润特指经达刚控股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的金额。

       3、补偿的方式及实施
       (1)若众德环保业绩承诺期内有任何一个年度当期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当
期承诺净利润数的,则达刚控股有权扣减其当期应向永兴众德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2
的股权对价款,直至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内完成承诺累计净利润后支付。
     (2)众德环保业绩补偿于三年期满一次性结算,在三年利润补偿期满,如
众德环保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三年净利润承诺数的,则业绩承诺方将
在 2021 年《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公式以现金形式给予
达刚控股及时、充分、有效地补偿,业绩承诺各方及标的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
互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盈利补偿期间内补偿金额按如下方式独立计算:
     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实际累计净利润数)÷承诺累
计净利润数×达刚控股受让标的股权的本次交易总对价-达刚控股已扣减的应支
付给永兴众德投资有限公司的交易对价(如有)。
     (3)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各方同意,将聘请经达刚控股及业绩承诺方双
方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众德环保进行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众德环保资产期末减值额(注)*52%>业绩承诺期
内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对达刚控股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期末减
值额-已补偿金额。
    注:前述减值额为众德环保交易作价减去期末众德环保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达刚
控股对众德环保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四、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众德环保经审计后,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合计
 业绩承诺数                     100,000,000.00   120,000,000.00   130,000,000.00     350,00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属母公
                                122,293,236.33    36,099,958.50    49,071,394.93     207,464,589.76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
                                117,873,862.81    28,623,677.79    46,818,707.00     193,316,247.60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母
                                117,873,862.81    28,623,677.79    46,818,707.00     193,316,247.6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的金额

 差异额                          17,873,862.81   -91,376,322.21   -83,181,293.00    -156,683,752.40
 完成率                              117.87%           23.85%           36.01%             55.23%



                                             3
注:
1、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
出具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职
业字[2020]20069-3 号)。
2、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
出具了《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职
业字[2021]22278-3 号)。
3、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
了《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
会师报字【2022】第 4123 号)。

五、减值测试过程及结果

       1、股权收购确定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的众德环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众
德环保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西安达刚路
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40 号)。
       经评估,众德环保 2018 年 10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
值评估结果为 111,820 万元。
       2、以业绩承诺结束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众德环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
之相关约定,本次业绩承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公司聘请北京中林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评估”),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众德环保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出具《达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所涉及的众德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2】150 号)(以下
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经评估,众德环保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
值评估结果为 108,508.11 万元。
       3、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比较股权收购时交易作价与业绩承诺结束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众德环保按收益法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较股权收
                                       4
购时交易作价的评估值减值 3,030.35 万元。本公司享有的众德环保 52%股东权
益价值为 56,424.22 万元,低于收购众德环保 52%股权的交易对价 58,000.00 万
元,相关股权发生减值 1,575.78 万元。
       4、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已对中林评估的工作履行了以下程序:
       (1)   已充分告知中林评估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 谨慎要求中林评估,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
结果和原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40 号)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
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 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资
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4) 比对两次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5) 根据本次评估结果及众德环保 52%股权的交易对价计算是否发生减值。

六、补偿情况

       1、业绩承诺未能完成的补偿计算
       因众德环保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19,331.62 万元低
于累计三年净利润承诺数 35,000.00 万元,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之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方将给予本公司及
时、充分、有效地补偿。经计算,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如下:
项目                                                               公式     金额(元)

承诺累计净利润数                                                      A    350,000,000.00

实际累计净利润数                                                      B    193,316,247.60

达刚控股受让标的股权的本次交易总对价                                  C    580,000,000.00

达刚控股已扣减的应支付给永兴众德投资有限公司的交易对价                D     74,273,860.00

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                                     E=(A-B)÷A×C-D   185,373,501.12



       2、众德环保资产期末减值情况的补偿计算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
之相关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将对众德环保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众德
环保资产期末减值额*52%>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对达
刚控股进行补偿。计算如下:

                                             5
项目                                                    公式   金额(万元)
收购众德环保的交易对价                                    A        58,000.00
收购众德环保的股权比例                                    B            52%
收购时众德环保整体交易作价                            C=A÷B      111,538.46
业绩承诺完成日众德环保全部股权评估价值                    D       108,508.11
2019 至 2021 年三年累计分配利润                           E               0
含累计分配利润的评估价值                              F=D+E       108,508.11
截止业绩承诺完成日众德环保减值情况                     G=C-F        3,030.35
按收购股权比例计算的减值金额                          H=G×B        1,575.78
业绩承诺期内因未完成业绩承诺应赔偿金额                     I       18,537.35

       因“按收购股权比例计算的减值金额”小于“业绩承诺期内因未完成业绩承
诺应赔偿金额”,故业绩承诺方无需向本公司另行赔偿。
七、减值测试结论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的众德环保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08,508.11 万元,低于收购时众德环保整体交易作价 111,538.46 万元,承诺期届
满发生减值迹象。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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