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 年修订)》,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 2018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