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车得福)2019-03-28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车得福
本人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5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缺席
5 0 0 否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认真参与了董事会各
项议案的审议,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
本人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1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
本人就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
本人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非独立董事、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11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
本人就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
审议议案内容公平合法、表决程序公正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
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
人对董事及高管候选人的资料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谨慎
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专业委员会任职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3、本人重视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
学习不断提升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
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
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8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客观、公正、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促进公司稳
健发展和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车得福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