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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源技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 2019-039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要求,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须进行追溯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
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
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
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
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拟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准则,并对会计政
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
    公司将按照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日期: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政策。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及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
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
“预期损失法”。
    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将按“财会〔2018〕15 号
文”要求进行会计报表列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
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进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
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