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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源技术: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7-14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 2020-041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定 2020-002)》中

汇总披露了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诉讼进度等信息。

截至目前,上述部分案件已进行了仲裁或判决,现将其中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我公司申请仲裁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

纷案

    我公司因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欠付合同款,向烟台仲

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案件由烟台仲裁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作出(2019)烟仲字第 161 号仲裁裁决,裁决沈阳洛卡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合同款 144.8 万元,并承担相应利

息、仲裁费。2020 年 6 月 29 日,我公司与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

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近日收到沈阳洛卡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执行款 144.8 万元,目前案件已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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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我公司申请仲裁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

纷案

    我公司因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欠付合同款,向烟台仲

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案件由烟台仲裁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作出(2020)烟仲字第 5 号仲裁调解书,由北京洛卡环

保技术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分期支付合同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236.2

万元,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

    3.茌平齐鲁供热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2019 年 7 月 1 日,我公司收到茌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茌平

齐鲁供热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起诉材料,该案件

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由茌平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 1523 民

初 26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向茌平齐鲁供热有限公司支

付 268.2 万元,驳回茌平齐鲁公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驳回

我公司反诉请求。我公司于上诉期内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近日,我公司收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作出的(2020)鲁 15 民终 12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截至目前,公司其他案件无新的进展。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年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

能影响

    1.我公司申请仲裁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

纷案已收到沈阳洛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款 144.8 万元,该案

                             2
件将冲回本年信用减值损失 115.84 万元。

    2.我公司申请仲裁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

纷案已按照调解书执行,若执行完毕,该案件将冲回本年信用减

值损失 113.10 万元。

    3.茌平齐鲁供热有限公司诉我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等相关规定,已在 2019

年度依据一审判决对该案件确认相应预计负债。因此,除公司需

承担的诉讼费、律师费外,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本年利润和期后利

润产生其他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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