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上议案。详见《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临
2021-019)》
根据对前期工作进展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合理估计,公司
拟调增关联交易额度 23000 万元,预计 2021 年度向国家能
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节能、环保产品以及
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各种服
务)合同总额由 76500 万元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99500 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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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璐女士、唐坚先生、吴涌先生和杨伟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股东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
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二)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节能 环保
节油业务 电
站
关联交 房 省 热 省 运
关联人 煤 余 、 煤 低 综 行
易类别 屋 其 等 汽 智
租 他 离 少 器 热 器 氮 合
油 利 综 其 燃 节 能 其
赁 子 类 合 类 化
点 点 用 他 烧 能 他
火 业 业 利 业 业 改 (
火 产 用 软
产 务 务 务 务 造
品 业 件
品 务 )
国家能
源投资
向关联
集团有
人销售
限责任
14000
10000
12500
产品、
1500
9000
5000
5000
3000
4000
7000
5000
100
400
公司及
商品和
其直接
提供服
或间接
务(年
控制的
初预
企业
计)
小计 76500
向关联 国家能
人销售 源投资
产品、 集团有
14000
10000
12500
27000
商品和 限责任
1500
9000
5000
5000
3000
7000
5000
100
400
提供服 公司及
务(调 其直接
整后预 或间接
计) 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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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小计 99500
国家能
源投资
向关联 集团有
人销售 限责任
23000
产品、 公司及
商品和 其直接
提供服 或间接
务(调 控制的
整额) 企业
小计 23000
国家能
向关联
源投资
人销售
集团有
产品、
限责任
3229.16
2850.00
1034.00
257.31
403.00
993.00
753.05
390.00
280.00
商品和
21.47
24.48
公司及
提供服
其直接
务(年
或间接
初至披
控制的
露日已
企业
签约
额) 小计 10235.4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法人代表:王祥喜
注册资本:1020.946611498 亿元
营业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
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
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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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
神华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
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
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国家能源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7.2.3 条,
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构成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国家能源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大型国有企业。国家
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信誉良好,有足够支付
能力购买公司产品和服务。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交易
对方一般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
采购、询价及参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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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标准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采取市场化原则定价。一般采取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
参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标准等方
式确定交易价格。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关联人采取
招标方式采购的,将根据关联人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
参与招投标。在确定中标后,与其签订商务合同;关联人采
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针对关联人的要约,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决定是否做出承诺,做出承诺的,与其签
订商务合同。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和接受服务,采取公开招
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后,与其签订商务合同;采取其他方式
采购的,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向关联人发
出要约,关联人做出承诺的,与其签订商务合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国家能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
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是公司正常开展业
务的目标客户之一。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销售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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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提供服务及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此类
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销售结构,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煤粉洁
净燃烧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2.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的关联交易定价方式采取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企业一般采
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及参考向其他非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定价标准等
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从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国家能源集团是全球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
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是公司主要客户之
一。因此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
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
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提供服务系根据经营需
要发生,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采用市场
化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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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额度的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及事先认可;
3.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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