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或“公司”)2010 年度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龙源技术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 号)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 50,000,000.00 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1,116,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后更名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汇入公司在 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信息披 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378,500.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公司已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 31,714,055.12 元。201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1 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1,714,055.12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 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管理制 度》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7 日分 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 坊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管理水平,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1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部募 集资金转存石嘴山银行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 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 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 集资金全部转入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以下简称“石嘴山银 行”)。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与石嘴山银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1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 5,000.00 5,000.00 2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63,435.00 36,965.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00.00 4,500.00 合计 72,935.00 46,465.00 二、结项募投项目的完成及节余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及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13,957.81 万元(含截 至 6 月 30 日的利息收入)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一)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是利用公司已经掌握的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技术开展推广工程,加大工业应用,为基建项目投产后等离子体低 NOx 燃 烧系统的市场拓展进行前期铺垫,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该项目计划通过 募集资金解决项目约 50%的启动资金,预计投入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计划 2012 年 8 月完成。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已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完成,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该项目没有募投节余资金,仅余利息收入净额 91.14 万元。 (二)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是为扩大原有等离子体产品的生产规模以 3 适应市场需求,包括应用于电厂锅炉和工业窑炉的等离子体点火设备、等离子体 低 NOx 燃烧系统等系列节能环保产品。项目计划总投资 63,435 万元,包括建设 投资 25,620 万元,配套流动资金 37,815 万元(包括铺底流动资金 11,345 万元,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将全部流动资金都计入了总投资)。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 36,965 万元,其中用于建设投资 25,620 万元、用于配套流动资金 11,345 万元。原定完成时间 2012 年 2 月。该项目预计效益为年新增销售收入(不 含税)144,000 万元、年新增利润总额 21,820 万元。 2.项目调整审议情况 2012 年 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 成时间调整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3 月 1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 成时间调整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再建设试 验台、燃烧器流场测试系统、CFB 燃烧室系统等内容。产品试验研发中心与办 公楼将统筹考虑设计。调整了厂房建设面积和建设高度。并对加工设备和检测设 备采购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时将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 3.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2014 年 6 月 30 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效益尚未达到预期数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 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578.65 万元,节余资金总额 10,734.03 万元(含利息收入 净额 5,347.6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项目节余 利息收入 项目节余总 项目名称 金额占承 诺投资金额 际投入金额 金额 净额 额 诺投资金 4 额的比例 等离子体节能 环保设备增产 36,965.00 31,578.65 85.43% 5,386.35 5,347.68 10,734.03 项目 4.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在北京国电新能源研究院 平台基础上建立了燃烧技术研究所。因此,公司调整了本项目建设内容,不再建 设试验台、燃烧器流场测试系统、CFB 燃烧室系统等内容。产品试验研发中心 与办公楼统筹考虑设计。同时对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采购方案进行了调整。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 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 效节约了开支。 (3)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 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的基本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为配合产能扩大进行的营销网络建设,使市场销售的渠 道建设与产能扩张相匹配。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4,500 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计划 2012 年 8 月完成。建设资金投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数量 单位 金额 项目 数量 单位 金额 国内销售机构 网络视频会议系统 1 套 60 办公场所 1,800 ㎡ 1,260 服务器 6 台 60 库房 540 ㎡ 270 PC 机 90 台 45 装修费 1,800 ㎡ 234 路由器 90 台 9 国外销售机构 防火墙 2 套 18 美国办事处 100 ㎡ 57 交换机 12 台 7.2 俄罗斯 100 ㎡ 48 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60 印度 100 ㎡ 35 软件费用 120 印尼 100 ㎡ 35 产品认证费用 400 汽车 9 台 135 国际展览 20 450 办公设备(国 9 套 90 国际代理费用 300 内) 5 项目 数量 单位 金额 项目 数量 单位 金额 办公设备(国 4 套 90 咨询费用 300 外) 人员培训 150 筹备期人员费用 90 其他费用 176.8 金额合计 4,500 2.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186.09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节余资金总额 3,132.63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818.7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占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项目节余金 利息收 项目节余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的 诺投资金额 际投入金额 额 入净额 总额 比例 营销网络建 4,500.00 2,186.09 48.58% 2,313.92 818.71 3,132.63 设项目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海外推广策略,海外办事处建设、参加展会 费用少于预计。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 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控制采购成本,有 效节约了开支。 (3)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 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3,957.81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6 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实 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本次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高风险投资,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 13,957.81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 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 13,957.81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 态。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实 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二次董 7 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有利于核心业务持续稳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中银证券对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胡 悦 贾 留 喜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