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 2022-026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9:15至当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 烟台开发区白云山路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怀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30,740,5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1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0,542,2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13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98,3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3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 15,18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 14,99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98,300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 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 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2. 关于审议 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3.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4.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5. 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6. 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7. 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 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8. 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 理存款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 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7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9.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1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获得通过。 1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获得通过。 12. 关于修订《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13.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职业责 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10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14.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542,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41%;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8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9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5%;反对19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赞成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的黄盼盼律师、乔国文律师以视 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11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指引》及《指南》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