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2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龙源技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86 号)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 50,000,000.00 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16,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后更名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汇入公司
在中国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路演及信息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7,378,500.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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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1 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 5,000.00 5,000.00
2 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63,435.00 36,965.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00.00 4,500.00
合计 72,935.00 46,465.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64,397.15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0 年 12 月 3 日,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完毕。
(二)2013 年 12 月 3 日,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将超募资金全部拨付
完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剩余超募资金 44,397.15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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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
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
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超募
资金 19,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结
项,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且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情况下,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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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中银证券
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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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胡 悦 贾 留 喜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