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 了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我们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 面确认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 作,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