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独立董事对五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8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参股公司国能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风电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客
观需要。增资国能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奎公司”),
有利于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有利于调整现有产业结构,不断培
育和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可持续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资望奎公司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1
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
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能为
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签署《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健全公司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员工医疗
保障需求,减轻员工就医购药负担,有利于保障员工权益,有利于激
发员工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车得福、高建伟、刘松源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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