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技术: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2022-11-14
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2-063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
议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
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
函〔2022〕69 号),对公司拟继续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
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与建议权。公司经过认真核查,现就函
件提出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你公司相关制度中是否设置了“压力测试”条
款
公告显示,你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协议有效期一年。2021 年 10 月 29 日,你公司披露了《公司
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但《风险处置预案》
中未提及你公司确保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具体措施。参考
一些上市公司如亿利洁能、长江通信等披露的《关于在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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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均规定了“上市公司应当不
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
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若你公司有“压力测试”制度,请详
细披露相关“压力测试”条款,若没有,建议你公司说明为
确保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如下:
公司在《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中,针对存
款安全性和流动性方面,明确了专门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
了金融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并规定了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
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财务部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及时
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测试其资金流动性,并从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
及其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处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
位,风险防范有效。
2、公司应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应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
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
3、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
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等情况时,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应立
即启动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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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存款可能发生安全性和流动性风险时,公司将
采取具体措施以确保存款资金能够回收。同时,公司将不定
期地全额或者部分转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
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财务公司各项指标及资产状况的监
督,定期进行动态评估,以确保风险处置预案的有效执行。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题二、建议你公司结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新规补充披露财务公司相关指标
2022 年 10 月 13 日,银保监会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新规,新规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监管指标进行
了调整,增加规定了“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集团外负
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等要求。虽然你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但该报告中披露的
财务公司各类监管指标均依据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未说明财务公司的相关指标是否符合《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新规中设置的指标要求。考虑到
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即将失效,新规将于 2022
年 11 月 13 日生效,且你公司将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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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建议你公司结合《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新规补充披露财务公司相关监管指标。
回复如下:
结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的
有关要求,财务公司相关监管指标补充披露如下:
财务公司的各项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监管指标要求。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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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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