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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源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 2022 年度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响应了监管机构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相

关政策,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诉求。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在保证公司稳步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采用现金分红不

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资

本及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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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我们对该报告无异议。

       四、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存

款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

日常存款业务,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募集资金存款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部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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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我们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七、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的独立意见

       购买责任保险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能帮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

行职责,以及更好地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责任保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八、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取得中国人

民银行开业批复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批复。

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能够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

家有关金融法规等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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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经核查财务公司的经

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

    九、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投资设立国电东平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根据项

目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该投资项目不具备继续开展条

件,且未进入注册成立阶段,合作双方尚未实际出资。因此,

终止本次投资合作事项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长期发

展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车得福、高建伟、刘松源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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