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23-011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 办理存款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尽可能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资金收益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 章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 制度》等内部规章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将继续在石嘴山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 款业务,预计 2023 年度该行募集资金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 额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含定期存款)。该议案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公告日,国家能源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 且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石嘴山银行 18.3927%股权,能对石 嘴山银行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1 上市规则》7.2.3 条有关规定,公司与石嘴山银行是关联方, 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存款的日常关 联交易议案》。华冰璐女士、张敏先生、吴涌先生和刘勇先 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雄亚(维尔京)有限 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公司全称: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 39 号 法人代表:张成保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8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228070689F 营业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对付、 2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 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的其他业务。 2022 年度,石嘴山银行营业收入 10.87 亿元,净利润 1.25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石嘴山银行净资产 54.27 亿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时,国家能源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并且国家能源集团间接控制石嘴山银行 18.3927%股权, 能对石嘴山银行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7.2.3 条有关规定,公司与石嘴山银行是关 联方,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日常存款业务的关联交 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预计 2023 年度 该行募集资金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 (含定期存款)。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内有效。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3 [2010]986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3.00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08,621,500.00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 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石嘴山银行、中银国 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 石嘴山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 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活期、定期 存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凤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605,101,761.02 款 合计 605,101,761.0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0,862.15 累计投入金额:72,815.00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 4 承诺投资项目 46,465.00 38,764.74 1、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 5,000.00 5,000.00 是 2、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 36,965.00 31,578.65 是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00.00 2,186.09 是 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7,700.26 7,700.26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39,000.00 26,350.00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0 26,350.00 不适用 2022 年 8 月 25 日,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22 年末,该款项实际拨付 6,350 万元,尚有 12,650 万元未拨付。 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分为:等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 工程、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结项。其中,等 离子体低 NOx 燃烧推广工程项目无结余;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实际投入 2,186.09 万元,项目结余 2,313.91 万元;等离子体 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实际投入 31,578.65 万元,项目结余 5,386.35 万元。 2010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已拨 付完毕。2013 年 12 月 3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已拨付完毕。2022 年 8 月 25 日,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末, 该款项实际拨付 6,350 万元,尚有 12,650 万元未拨付。 3、募集资金的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完成后 尚有部分资金结余。此外公司有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7 月 5 日,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39,578,100.13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77,002,646.63 元,其余为利息 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龙源技术:关 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21-044)》。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转入 一般银行账户。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 交易需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遵循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 6 公司本项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并依据中国人 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定价。 公司在其存款利率按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 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如发生费用,按照不高于市场 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公司办理日常存款为定期存款,收益 可能低于以其它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如公司提前支 取存款,公司仅能获得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结算利息。 (2)流动性风险: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 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办理定期存款并跟踪 本金及利息的收回。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董事会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 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进行全 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 六、2022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的日 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募集资金账户(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额) 金融业务 石嘴山银行 66,858.17 万元 七、2022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存款的 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存款 利息 受托人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利率 资金来源 号 名称 收入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1 8,400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2 年 4 月 23 日 3.80% 319.2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2 20,000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2 年 4 月 23 日 3.80% 760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3 20,000 2021 年 4 月 23 日 2022 年 4 月 23 日 3.80% 760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石嘴山银行银 六个月 4 6,000 2021 年 7 月 23 日 2022 年 1 月 23 日 1.95% 58.5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三个月 5 10,400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0% 53.16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三个月 6 6,000 2022 年 1 月 23 日 2022 年 4 月 23 日 1.90% 28.5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2022 年 7 10,500 2022 年 2 月 15 日 2023 年 2 月 15 日 3.20%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未到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2022 年 8 10,000 2022 年 4 月 23 日 2023 年 4 月 23 日 3.20%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未到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2022 年 9 10,000 2022 年 4 月 23 日 2023 年 4 月 23 日 3.20%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未到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2022 年 10 10,000 2022 年 4 月 23 日 2023 年 4 月 23 日 3.20%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未到期 8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2022 年 11 10,000 2022 年 4 月 23 日 2023 年 4 月 23 日 3.20%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未到期 石嘴山银行银 一年期 2022 年 12 10,000 2022 年 4 月 23 日 2023 年 4 月 23 日 3.20%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未到期 石嘴山银行银 六个月 13 6,250 2022 年 4 月 23 日 2022 年 10 月 23 日 2.00% 62.54 募集资金 川金凤支行 定期 八、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 日常存款业务,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募集资金存款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事项递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 日常存款业务,可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募集资金存款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会议。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石嘴山银行办理日常存款业务,2023 年度该行募集资金账户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7.0 亿元人 9 民币(含定期存款),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