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龙源技术: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高建伟)2023-04-14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高建伟

    本人作为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赋予的职责,诚
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6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缺席

      6                0               0             否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认真参与了董事
会各项议案的审议,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
下:
       1、2022 年 1 月 19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
事先认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该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6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事
先认可:《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
案》《关于审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 2022 年
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存款的日常关联交易议
案》及《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职业
责任保险的议案》的事先认可。
       对该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在石嘴山银行办理存
款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2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职业责任险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调整独立董
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5 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
事先认可:《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先认可。
    对该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兑现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27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
的事先认可:《关于向参股公司国能科环望奎新能源有限
公司第三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国家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
案》及《关于签署<补充医疗保险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

                          3
易议案》的事先认可。
    对该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参股公司国能科环
望奎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签署《补充医疗保险委
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22年11月30日,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
的事先认可:《关于公司拟签署国能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
司新建银川供热应急热源及调峰项目BOT项目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的事先认可。
    对该次董事会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签署国能宁夏
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新建银川供热应急热源及调峰项目BOT
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3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2年,本人在任期内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查验并发表相关意见。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公平
合法、表决程序公正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4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与管理层、相关人员沟通等方
式,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生产、研究开发、知识产权
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工作。本人关注国家有关政策和
行业发展趋势,运用自身知识背景,为公司发展和规范化
运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在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2022年度,
本人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职责的规定,积极参加委员会会
议,听取了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汇报,审查了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兑现方案,对拟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查验并出具独立意
见,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督促
公司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部门规章的要求,及时、准确、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断增加信息透明度。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十分重视对上市公司最

                           5
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参加培训和自
我学习,不断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理解,不断
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公司对本人履职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事项决策
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高建伟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