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关于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新增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2018-129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新增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为确保全资子公司新疆泉牲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
牲牧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保证公司运营资金
及时、足额到位,同时争取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减少资金成本。拟向视同关
联方新疆天山军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军垦”)借款 3,000 万元,
期限为三年,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2、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
项关联交易议案,1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该议
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
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4、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借款可以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
争取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减少资金成本,对公司经营有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泉牲牧业拟与天山军垦签署《借款协议书》,向
天山军垦借款 3,000 万元,借款用途: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周转。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息为按商业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具
体借款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以上借款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上述
3,000 万元额度内以天山军垦与泉牲牧业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在借款额度总额范围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据泉
牲牧业实际需要具体进行办理。在上述 3,000 万元额度内,授权泉牲
牧业董事长根据泉牲牧业资金情况决定借款的具体事宜,本项授权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内有效。上述拟提供的借款额度为泉牲牧
业获得借款的最高余额,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
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三届二次董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新增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峻峰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 称:新疆天山军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李昌胜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号:91659001MA778FFA8H
经营范围:牛的饲养、畜牧服务业、屠宰及肉类加工,生鲜乳的
销售。
2、股权控制情况
截止目前,天山军垦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
1 300,000,000.00 100%
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 计 300,000,000.00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天山军垦资产总额 140,817.14 万元,
负债 89,038.31 万元,净资产 51,778.83 万元,2018 年 1-6 月实现
营业收入 13,157.07 万元。
4、关联关系的描述
2018 年 2 月 22 日,天山军垦原股东八师石河子现代农业投资有
限公司 100%股权划拨至我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构成关联关系。2018 年 6 月 21 日,经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天山军垦直接划拨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至此天山军
垦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无任何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 10.1.6 所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
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 10.1.3 条
或者 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 10.1.3 条或者 10.1.5 条规定
情形之一的。”
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天山军垦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为向天山军垦借款 3,000 万元,期限为三年,利率
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1、天山军垦同意借给泉牲牧业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借
款期限为三年,(自款项到达泉牲牧业账户之日至三年后同日止),
用于泉牲牧业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2 、天山军垦同意本次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没
有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3、泉牲牧业使用此笔借款应在借款期限到达之日(节假日顺延)
前用现金归还天山军垦。
在上述借款额度总额范围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
将依据公司实际需要具体进行办理。在上述 3,000 万元借款额度内,
授权泉牲牧业董事长根据泉牲牧业资金情况决定借款的具体事宜,本
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内有效。上述拟提供的借款额度
为公司获得借款的最高余额,可以循环使用,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
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 2018 年泉牲牧业生产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向天山
军垦申请 3,000 万元借款。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保证泉牲牧业正常开展
生产经营活动,发挥泉牲牧业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确保泉牲牧业生
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保证泉牲牧业运营资
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争取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减少资金成本,
有利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
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新增
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公允、
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述关联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
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借款利率按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关联交易的
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西部
牧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三届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新增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