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 2018-134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6),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计
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转让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500 万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7 年 2 月 16 日接到通
知,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 万股、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 万股,合计 300 万股,两次减持比例超过 1%,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7 年 3 月 3 日,
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 50 万股;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00 万股;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
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0 万股,三次减持比例合计 0.95%,减持比例未超过 1%。
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550 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12 月 7 日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17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比
减持均 减持股数(万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例
价 股)
(%)
集中竞价 2018 年 12 月
5.98 25.17 0.12
交易 5日
石河子国有资产
2017 年 3 月 3
经营(集团)有限 14.98 50 0.24
日
公司 大宗交易
2017 年 3 月 6
15.13 100 0.47
日
2017 年 3 月 7
15.41 50 0.24
日
其它方式
合 计 225.17 1.07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91,378,171 43.24 89,126,471 42.17
石河子国 份
有资产经 其中:无限售
91,378,171 43.24 89,126,471 42.17
营(集团) 条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规定。
2、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前未做过有关
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也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
露,减持的股份数量在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未违反相关承
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6-066)和 2018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18-085)。
3、本次减持后,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
89,126,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
营。
三、备查文件
1、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
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