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9
2018 年度,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列
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公司
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
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 2018 年监
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监事会议,审议了 39 项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变更 2017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9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
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20,000 万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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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西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八师石河子市
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10,000 万元的议案》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审议关于公司《2017 年度报
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审议关于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2017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7 年
度实物资产核销进行会计处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生物资产会
计核算政策》的议案,共十二项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划转公司持有
的良繁中心牛场、141 牛场、134 牛场养殖业务资产》的议案、《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转让公司持有的养殖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西牧
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养殖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共五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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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审议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有偿回收公司、全资子公司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的议案、《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
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拟出售六家参股
奶牛养殖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
(集团)有限公司追加借款 20,000 万元》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
司新疆泉牲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八师石河子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借
款 2,000 万元》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畜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出售养殖公司股权、资产》
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9、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审议了《2018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新疆泉牲牧业有限责
任公司划转 15 万吨精饲料加工业务资产》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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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度向银行申请追加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1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审议了《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1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全资、控股子
公司 2018 年度新增收购生鲜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
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新增销售饲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共三项议案。
1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1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2018 年度新增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
司 2018 年度新增代加工及销售肉制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
二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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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
事会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十五次董事会和十次股东大会,积极参
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学习、参加了新疆证监局组织的法律学
习。同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
司2018年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
管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没有发现有违规现象。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依法对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修改公司章程、定期报告等多项事
宜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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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
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
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
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无重大遗漏和
虚假记载。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
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投向管理及监督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并进行严格的规
范管理。
2018 年度,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
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
司了出具了《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及子公
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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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规定执行,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
公司及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
过资金占用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
关联董事徐义民、孙振新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
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五)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
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未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六)公司管理人员监督方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
权,公司的各项决策能够按合法的程序进行;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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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专门委员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董事会决策科学化、合理化水平
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做到了勤勉尽
责,监事会未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行为。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
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均履行审议批准程序,规范、
合理、合法、合规。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全资子公司及联营
企业提供担保,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及
资产置换事项,也未发生其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加强自身的学习, 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
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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