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西部牧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21-02-0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牧业”、“上市公司”或“公
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
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石河子市天山广和牧业有限
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乳制品加工与销售、饲料生产与销售等业
务,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畜牧业。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畜牧
业(A03)”,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
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
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奶牛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业务,主要产品是
生鲜乳,副产品为奶牛犊。按照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
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畜牧业
(A03)”。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
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
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
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
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
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
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或企业。

    二、本次重组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上下游并购

    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乳制品加工与销售、饲料生产与销售等业务。按照中国
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上市公
司的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农、林、牧、渔业”之“畜牧业”(A03)。本次
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奶牛规模化养殖,并对外销售优质生鲜乳。按照中国
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
司的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农、林、牧、渔业”之“畜牧业”(A0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饲料生产与销售、奶牛养殖与生鲜乳
供给、乳制品加工与销售等产业链的打通与融合,有利于帮助上市公司把握行
业发展机遇,加快占领市场份额和行业整合,扩大人才团队,增强协同效应。
同时,通过对奶源基地的控制,解决饲料业务的市场需求,满足乳制品加工的
生鲜乳供应,保证乳制品前端质量控制,为上市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
的基础。

    经核查,本次交易属于上下游并购。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自发行上市以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河子国
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八师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石河子国资公司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八师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变更。

    经核查,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权,上市公
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核查,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等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六、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和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
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的范畴;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上下游并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
市;

    3、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卫民           全洪涛           贾   瑞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