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独立董事对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5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收购生鲜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收购生鲜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日
常经营所需。向关联人石河子市天山广和牧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
子公司收购生鲜乳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本项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
年度收购生鲜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收购原材料活牛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度收购活牛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
日常经营所需。向关联人石河子市天山广和牧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分、子公司收购活牛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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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本项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
年度收购原材料活牛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关于公司2022年度销售饲料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2022年度销售饲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
日常经营所需。向关联人石河子市天山广和牧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分、子公司销售饲料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本项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
年度销售饲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预付生鲜乳采购款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山云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预付生
鲜乳采购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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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预付生鲜乳采购款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控股子公司新疆石河子花园乳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预付生鲜
乳采购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6.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预付活牛采购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全资子公司新疆喀尔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预付活牛
采购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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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秦 明 陈建国 宋 亮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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