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牧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1-10
证券代码:300106 证券简称:西部牧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0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 28 号,新疆
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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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昌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70,98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3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7 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408,5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出席本次会议的
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代表)股份 770,986 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收购生鲜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0,7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3.28%;
反对 36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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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8%;反对 360,23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收购原材料活牛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0,7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3.28%;
反对 36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0,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8%;反对 360,23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销售饲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0,7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53.28%;
反对 360,23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2%;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股东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0,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28%;反对 360,23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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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所持股份的 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朱明律师、付立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详见公司同时刊登的《北
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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