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
16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守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
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陈学为、朱秀全、高辉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5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陈学为先生、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朱守琛先生、黄吉芬女士
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及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