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孙维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陈学为、朱秀全、高辉 3 名激励对象办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46.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公司监事王秋生先生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
避表决,其余 2 名监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