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5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孙维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141,829.4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64.67%;利润总
额 76,550.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5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601.4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53.38%。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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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
656,013,995.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2018
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5,601,399.53元,余下未分配利润
590,412,595.73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233,344,047.73元,扣除2017年度权
益分派分红82,009,278.30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41,747,365.16
元。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同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兼顾广
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以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548,130,398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64,439,119.4
元。
经审核: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未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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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并不断完
善;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公司运行中均能够得到切实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现金管理计划不影响公司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资金的合理使用和
公司收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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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
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以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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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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