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4
证劵代码:300107 证劵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
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4日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清池南大道8号建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守琛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12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278,718,3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13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
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2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278,717,97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131%;参加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
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1.01 选举朱守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2 选举陈学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3 选举朱秀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4 选举黄吉芬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5 选举朱泽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6 选举徐光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
议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2.01 选举马宁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李胜楠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 选举张先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逐
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
3.01 选举孙维政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 选举王秋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78,717,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78,717,97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9%;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反对4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结论如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