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张先中)2020-04-03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张先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
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
司 2019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
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
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有关要求,现将 2019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述职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 1 次,亲自出席 1
次;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我应出席会议 1 次,亲自出席 1 次。
2019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
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
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24 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陈学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朱秀全先生、王吉文先生、徐
光武先生、宋国民先生副总经理;聘任高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朱秀全先
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彭建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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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被选举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并被选举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其他委员对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完善。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
略方针的研讨和制定;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工作会议,参与对公
司按照规定进行的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定
期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前后,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参观、考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
制和财务状况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积极建议,与公司其他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保持了密切的联系。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
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保持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
2
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
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
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更改公司审计机构;
4、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0 年度,本人将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张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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