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
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27 号),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19 年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期末余额为 39,000
万元,理财发生额为 27,807.03 万元,期末余额为 0;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息收入
为 3,012.76 万元,理财收入为 319.76 万元。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作出说明:
(1)结合营运和投资资金需求、资产负债情况、投资收益率,补充说明大
额定期存款和理财的商业合理性。
(2)补充说明相关银行存款账户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账户混用的情形,是否设定质押、担保,理财产品底层
资产情况,定期存款及理财资金是否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3)补充说明定期存款及理财投资收益率的合理性,相关收入是否具有可
持续性。
(4)补充说明理财金额及内容是否存在超出审议决策范围的情形,风险控
制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请审计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过程。
2. 年报显示,你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为 52.61%,同比下降 12.73 个百分点,
其中主要产品间氨基苯酚、ODB-2 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 18.69、11.35 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主要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是
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合理性。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0 年 4 月 16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按照上述《年报问询函》的要求积极推进,组织相关人员逐一对照和核
实问题,及时报送了《回复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