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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新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45,993,875.3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0年度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4,599,387.54 元 , 余 下 未 分 配 利 润

41,394,487.83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869,217,989.13元,加上其他转入

-174,878.50元,扣除2019年度权益分派329,771,113.2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

配的利润为580,666,485.26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

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0

年12月31日总股本551,249,62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124,962.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发生变动,将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

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

成长的经营成果。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

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