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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3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谨慎原则,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听取了董事会关于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制定原因,收到并查阅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材料。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文件精神;不存
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上述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合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结合
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和发展情况持续改善和优化。在公司管理中,公司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对

外担保情形。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属于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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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宁宁                 李胜楠                   张先中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