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3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
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现将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议案》。
4、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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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公
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股
东大会,并充分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
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部门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财务部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
况发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结果。
(三)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经核查,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
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
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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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
效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方面都有相
应的规章制度,在公司运行中均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和收购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3,000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及其以人民币
14,213万元竞得两宗土地的使用权相关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披露信息真实
准确。公司在对外投资决策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及交易条件,对外投
资事项对于公司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持续盈利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未发
现存在内幕交易以及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
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
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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