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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新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16,387,474.7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

2021 年度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38,747.47 元,余下未分配

利润 14,748,727.23 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 580,666,485.26 元,扣除 2020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55,124,962.20 元 , 本 年 度 可 供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40,290,250.29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

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51,731,06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5,173,106.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

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