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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新股份:建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以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守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

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1
    公司董事陈学为先生、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及朱守琛先生、黄吉芬女士

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及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学为先生、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及朱守琛先生、黄吉芬女士

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及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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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授予

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归属资格、行权/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归属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等待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行权/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期权进行注销,对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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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归

属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

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陈学为先生、朱秀全先生、徐光武先生及朱守琛先生、黄吉芬女士

属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及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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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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